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倡议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倡议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重威胁人民健康,“防”胜于“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要求,为了减少交叉感染,避免疫情扩散,我院已从各个环节加强预防、监控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医院作如下安排,敬请广大就诊患者和家属务必配合:
一、门急诊就诊指南
1、就诊期间请务必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预检分诊,分诊后进入各门诊区域。
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至七号楼呼吸内科门诊。
2、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37.2度及以上);
(2)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新型冠状病毒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 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新型冠状病毒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3、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
具有上述第2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二、住院探视、陪护指南
1、特殊时期,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2、请来院探视、陪护人员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3、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建议不超过15分钟)。
各监护室探视时间按原规定不变。
4、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至多允许一名家属陪护,且陪护家属相对固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1)发热(37.2度及以上);
(2)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3)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4)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5)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6)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6、无关人员谢绝进入病房大楼。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请大家谨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48字守则:
须警惕,不轻视。少出门,少聚集。
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
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
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0日